1.不含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使馆强制快递费等,请现场直接支付给领馆
2.代做15天内机酒单,如果行程超出15天需要另外收费,费用现询;
3.个别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使馆有权利要求追加资料;
4.申根签证最早提前180天申请,最晚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从出发日期开始算;
5.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面试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领馆可能会电话调查,请申请人确保个人背景信息的真实性,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领事官的工作;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所有使用页(含首页、尾页、换发页、所有签证页及盖章页)复印件1份
清晰复印件,露出四个边角,字体清晰可见,无反光,无遮挡,建议彩色复印
新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至少有四面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面签或录指纹携带新旧护照原件
提供2张清晰版彩色照片原件,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6个月内拍摄,不能使用护照首页或者办理其他国家的照片
尺寸:3.5*4.5cm
底色:白色背景
要求: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
请用A4纸复印整本户口本,每一页有内容的都要复印
家庭户口的:复印整本完整户口本信息
集体户口的:复印集体户主首页+申请人本人页
如多位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则每人提供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不可共用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加盖公司公章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此外,以下人员的在职证明中须包含:
(1)参观展会的申请者:观展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观看展会的原因)
(2)作为参展商的申请者:展会举办方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申请者在此次展会中的角色)
(3)为展会搭建展台的申请者:关于展台搭建工作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在德国进行展台拆建工作的天数)
请打印本人名下近3个月活期流水账单,建议提供平时用卡及工资卡账单,有工资字样或每月固定时间段的收入为最佳,不能使用信用卡,建议提供彩色打印件
请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银行柜台打印流水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部分银行支持使用电子章),具体情况以对应银行实际为准
余额:3万元以上,建议5万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出行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帐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银行流水打印日期距离送签/录指纹日期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
请打印中方公司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前往对应银行柜台打印流水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部分银行支持使用电子章),具体情况以对应银行实际为准,建议提供彩色打印件
如果银行流水账单页数过多,请将PDF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
如果不能提供,请提供解释说明,用公司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1、参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展商证(打印的电子证)
(2)下述参展资料中的一项:
- 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 如果展位是通过展位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的名义预订,须提交代理公司出具的展位分配证明和展位费已支付给代理公司的付款证明。或展位已支付给展会主办方的汇款证明(复印件)
- 如果参展单位不是您的直接雇主:请提交您与参展单位关系的证明
2、观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观展门票(打印的电子票)
3、布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复印件)
(2)分包公司的人员:提交展台承建合同或参展企业出具的委托确认
境外旅游保险(承保申根地区 )、中英文对照版的
前往目的地必须写“申根/申根地区/申根协议国家”,不能是某一个国家
医疗费用的保额需要在3万欧元或人民币30万以上,旅行医疗保险必须涵盖签证持有人在逗留期间因医疗原因被遣返和/或紧急治疗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因流行病(包括Covid-19)而产生的费用不能被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如果您的旅行医疗保险不包括流行病情况,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被保人的名字需要中英文体现。比如: 张三 ZHANG SAN
购买时间要求:离开中国那天开始买起,在离境申根那天算起,再多买两天
资产提供越充足,对提高签证通过率有很大的帮助
车产: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表/购车发票 (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
房产: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出行:前往发达国家的旅游照片、全家福照片
荣誉: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
其他:股票/证券/基金/存款证明/纳税等
整本完整复印,每一页都要,包括封面和背面
如同行人尚未获得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复印件
如同行人已获得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另建议您提供与同行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出生证/派出所证明/合照等复印件
1选择签证
请根据您的出行目的选择对应类型的签证办理,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2准备并递送签证资料
请咨询签证顾问老师获取准确材料清单,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资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线上方式】
电子资料发送给您的1V1签证顾问老师
联系电话:4009-927-125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审核并制作资料
12: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2: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如需补充资料签证顾问老师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4本人递交资料
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提前30分钟抵达使领馆/签证中心,递交资料及录指纹;
使领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随时会进行电话调查,请保持申请人电话、公司电话畅通,并按申请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使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再次前往使领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5出签并返回材料
快递:使领馆/签证中心快递寄出,常见使用EMS/顺丰邮寄。
自取:出签后签证顾问老师会联系您上门自取
6出签核对信息
请在收到签证后,务必第一时间认真核对您的签证页信息是否有误 (使领馆会发生签证页信息出错情况,请仔细核对每项信息,比如: 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签证类型、入境次数、签证有效期等) ,如有问题,请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我们协助您与使领馆沟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祝您旅途愉快~

1. 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
2. 签证审理时间以使领馆规定为准。若遇签证旺季、节假日、使馆休息日、使馆打印机故障,签证打印错误,使领馆调查未果,使馆要求追加材料等原因,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我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并非确定承诺,实际请以使领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4.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5.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6. 若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赔偿1000元。
7. 若您在我司办理签证因我司原因拒签,无申请人任何原因,除退还100%服务费外,最多赔偿1000元/人(需要提供我司与拒签直接关系证据)。
8. 如果您在我司办理签证中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我司最多退还100%服务费和签证费(需要提供我司工作人员失误证据)。
9. 我司根据多年经验在签证申请服务中提供专业方案及优化申请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司不参与决定过程且不影响申请人决定。
10. 签证属于特殊商品,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我司不保证申请人100%获得签证,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签证的风险性,如果您签证遭到拒签,我司除约定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12. 我司可以根据申请方的个性化要求提供酒店预订单、机票预订单、行程单等一站式服务,预订单并未缴费,您如需要真实订单需要自行缴费。如遇酒店,航空公司取消,我司不承担责任。
13. 我司优质的服务是与您的配合分不开的。对于我司要求提供的原始材料,申请人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因您原材料的不完整和不真实而导致的文书制作缺陷、申请失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出境证件的,后果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公证或财产证明等官方指定的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不在我司应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内,您可以根据我司的参考意见,另行自费办理。
14. 申请人不得以通过我司代办签证渠道,进行偷渡等违法行为。申请人若在国外有非法滞留,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使领馆因签证需要未退回相应申请人原件,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对于使馆签证费,以使馆收费为准,一旦缴纳,不可退还费用(签证费不可重复使用,如果拒签再签,签证费需要申请人重新交纳)。
17.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18. 如由于不可抗力或申请人自身原因等诸多问题,导致您无法出入境或导致我司无法及时办理完毕申请人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20.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