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本人面签录指纹,目前出签慢,有其他行程计划的申请者,请合理规划行程;
2.正常不会有拒签章,退签无任何解释说明;
3.印度签证办理咨询服务周期3个月,超过3个月需再次缴纳服务费;
4.目前平均出签速度15-30个工作日左右,也有2个月没出签情况,不接受催签,出签快慢使馆决定;
提供2张清晰版彩色照片原件,1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6个月内拍摄,不能使用护照首页或者办理其他国家的照片
尺寸:5.0*5.0cm
底色:白色背景
要求: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
申请人年薪收入需要大于25万人民币,不能写月薪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部门相关领导或人力资源部同事手写中文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职需包含个人信息、职务、入职时间、月薪/年薪、放假时间(包含出行往返时间)、前往国家、公司名字、地址、电话
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可参考我司模板(如贵公司有自己的模版,内容完整的话也可以使用贵公司的模版)
请打印本人名下近半年活期流水账单,须提供工资卡账单,有工资字样的收入为最佳,建议提供彩色打印件
请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银行柜台打印流水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部分银行支持使用电子章),具体情况以对应银行实际为准
余额:10万元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出行所用费用,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银行流水打印日期距离送签/录指纹日期不得超过7个自然日
建议基本内容如下,全部使用公司抬头纸张打印
被邀请人的具体资料(全名、护照号码、任职公司及职务)
商务邀请的目的(参加交流会议、洽谈业务、签定合同等)
行程安排(比如什么时候的会议、何处召开、多长时间等)
旅行费用由谁支付,如包了客人的食宿,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保证访问者遵守当地法律,按时离开目的国
邀请人的具体资料(公司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E-MAIL)
在最后一页附上邀请方的亲笔签字及盖章
印方公司必须同时提供组建证明和税卡Pan Card的扫描件
组建证明必须提供带有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字样的文件
若由于公司实际情况无法提供,请出具印方公司签字并盖章的情况说明
Proforma 1:除了第一项空着,其余内容填写完整,申请人签字,原件;
Proforma 2:中方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打印,并在末尾中方公司对应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中方公司出具)
Proforma 3,印方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打印,并在末尾印度公司对应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印度公司出具)
都用普通A4纸张打印,不用公司抬头纸张
若属于PLI项目的申请人请另外填写Proforma 5,并将表格发送到使馆指定邮箱visa3.beijing@mea.gov.in
请提供邀请函上签字人护照头像页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的中英文公证书原件
如无法提供,请提供解释说明信
如有,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英文翻译件,或中英文公证书原件
提供无犯罪证明中英文公证书原件(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90天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申请人曾持有印度工作签,需要提供之前在印的纳税证明(TDS)
如果中方公司为国企或央企,需要提供外事办出具的照会,中文盖章原件+英文翻译
1选择签证
请根据您的出行目的选择对应类型的签证办理,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2准备并递送签证资料
请咨询签证顾问老师获取准确材料清单,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资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线上方式】
电子资料发送给您的1V1签证顾问老师
联系电话:4009-927-125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审核并制作资料
12: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2: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如需补充资料签证顾问老师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4本人递交资料
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提前30分钟抵达使领馆/签证中心,递交资料及录指纹;
使领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随时会进行电话调查,请保持申请人电话、公司电话畅通,并按申请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使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再次前往使领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5出签并返回材料
快递:使领馆/签证中心快递寄出,常见使用EMS/顺丰邮寄。
自取:出签后签证顾问老师会联系您上门自取
6出签核对信息
请在收到签证后,务必第一时间认真核对您的签证页信息是否有误 (使领馆会发生签证页信息出错情况,请仔细核对每项信息,比如: 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签证类型、入境次数、签证有效期等) ,如有问题,请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我们协助您与使领馆沟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祝您旅途愉快~

1. 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
2. 签证审理时间以使领馆规定为准。若遇签证旺季、节假日、使馆休息日、使馆打印机故障,签证打印错误,使领馆调查未果,使馆要求追加材料等原因,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我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并非确定承诺,实际请以使领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4.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5.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6. 若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赔偿1000元。
7. 若您在我司办理签证因我司原因拒签,无申请人任何原因,除退还100%服务费外,最多赔偿1000元/人(需要提供我司与拒签直接关系证据)。
8. 如果您在我司办理签证中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我司最多退还100%服务费和签证费(需要提供我司工作人员失误证据)。
9. 我司根据多年经验在签证申请服务中提供专业方案及优化申请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司不参与决定过程且不影响申请人决定。
10. 签证属于特殊商品,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我司不保证申请人100%获得签证,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签证的风险性,如果您签证遭到拒签,我司除约定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12. 我司可以根据申请方的个性化要求提供酒店预订单、机票预订单、行程单等一站式服务,预订单并未缴费,您如需要真实订单需要自行缴费。如遇酒店,航空公司取消,我司不承担责任。
13. 我司优质的服务是与您的配合分不开的。对于我司要求提供的原始材料,申请人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因您原材料的不完整和不真实而导致的文书制作缺陷、申请失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出境证件的,后果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公证或财产证明等官方指定的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不在我司应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内,您可以根据我司的参考意见,另行自费办理。
14. 申请人不得以通过我司代办签证渠道,进行偷渡等违法行为。申请人若在国外有非法滞留,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使领馆因签证需要未退回相应申请人原件,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对于使馆签证费,以使馆收费为准,一旦缴纳,不可退还费用(签证费不可重复使用,如果拒签再签,签证费需要申请人重新交纳)。
17.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18. 如由于不可抗力或申请人自身原因等诸多问题,导致您无法出入境或导致我司无法及时办理完毕申请人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20.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