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签证为目的临时补办北京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2.对于在沈阳等其他领事馆拒签过的人,请到被拒签过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3.硕士学历(已毕业)申请旅游多次往返签证,请申请十年多次, 若想申请五年多次往返签证,请提交本科学历相关证明。
4.【持有短期多次往返签证(C-3)者的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父母、配偶父母)】; 申请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结婚证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签证中心确认后在复印件上盖章。不能提交原件时签证中心无法盖章,将会备注未提交原件或待提供原件时接收。
5.我社保留收到资料后,要求申请人增补其他资料和不受理退回的权利,请悉知。
6.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延长办理时间或拒签。
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至少有四面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护照保护套是不能入馆且容易丢失的,请在寄出前拆下自行保管
如您的旧护照上有出境记录请一并寄出
提供2张清晰版彩色照片原件,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6个月内拍摄,不能使用护照首页或者办理其他国家的照片
尺寸:3.5*4.5cm
底色:白色背景
要求: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
提供签证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必须真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中文(标注“in English处需填英文”)、黑色笔、手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不可以正反面打印,不可以断页或错页,必须严格按照领馆表格格式填写,建议打印PDF模板手写后邮寄
填写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出行时间真实,不排除使领馆电话调查的可能性
按常住地,外领区户籍需要提供北京领区近一年社保,没有社保的需提供持有 3 个月以上的居住卡或居住证
北京领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
申请五年多次需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有过韩国(C39、C34签证)2次以上个签访问者(有1次个签记录也可以不简化资料办理);
(2)持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全日制4年),需提供学信网学信报告或学历认证。(在读提供学籍,毕业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北京身份证原件
(4)天津身份证原件(限红桥、河西、河北、河东、南开、和平六区)
(5)有发达国家OECD出入境记录,需提供出入境记录证明和签证页,支付宝搜“移民局”查询(支付宝记录中航班必须显示入境的是以下国家的航班并能提供对应的签证页);OECD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注意:团签不可以,申根国的签证必须办理的是以上申根国家的签证)
1选择签证
请根据您的出行目的选择对应类型的签证办理,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2准备并递送签证资料
请咨询签证顾问老师获取准确材料清单,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资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快递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向签证顾问老师获取地址
联系电话:4009-927-125
不接受平邮或挂号信,为确保材料安全快速到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审核并制作资料
12: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2: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如需补充资料签证顾问老师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4送签
资料送入使领馆;
使领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随时会进行电话调查,请保持申请人电话、公司电话畅通,并按申请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使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再次前往使领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5取签并返回材料
快递:18:00左右签证回到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顺丰快递发出并告知快递单号
自取:出签后签证顾问老师会联系您上门自取
出签后我司会将电子签证发送给您,电子签证格式一般为pdf
请如实正常尺寸清晰打印,随护照原件一同使用,如自行缩放打印,海关可能不予放行
6出签核对信息
请在收到签证后,务必第一时间认真核对您的签证页信息是否有误 (使领馆会发生签证页信息出错情况,请仔细核对每项信息,比如: 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签证类型、入境次数、签证有效期等) ,如有问题,请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我们协助您与使领馆沟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祝您旅途愉快~

1. 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
2. 签证审理时间以使领馆规定为准。若遇签证旺季、节假日、使馆休息日、使馆打印机故障,签证打印错误,使领馆调查未果,使馆要求追加材料等原因,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我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并非确定承诺,实际请以使领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4.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5.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6. 若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赔偿1000元。
7. 若您在我司办理签证因我司原因拒签,无申请人任何原因,除退还100%服务费外,最多赔偿1000元/人(需要提供我司与拒签直接关系证据)。
8. 如果您在我司办理签证中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我司最多退还100%服务费和签证费(需要提供我司工作人员失误证据)。
9. 我司根据多年经验在签证申请服务中提供专业方案及优化申请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司不参与决定过程且不影响申请人决定。
10. 签证属于特殊商品,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我司不保证申请人100%获得签证,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签证的风险性,如果您签证遭到拒签,我司除约定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12. 我司可以根据申请方的个性化要求提供酒店预订单、机票预订单、行程单等一站式服务,预订单并未缴费,您如需要真实订单需要自行缴费。如遇酒店,航空公司取消,我司不承担责任。
13. 我司优质的服务是与您的配合分不开的。对于我司要求提供的原始材料,申请人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因您原材料的不完整和不真实而导致的文书制作缺陷、申请失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出境证件的,后果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公证或财产证明等官方指定的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不在我司应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内,您可以根据我司的参考意见,另行自费办理。
14. 申请人不得以通过我司代办签证渠道,进行偷渡等违法行为。申请人若在国外有非法滞留,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使领馆因签证需要未退回相应申请人原件,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对于使馆签证费,以使馆收费为准,一旦缴纳,不可退还费用(签证费不可重复使用,如果拒签再签,签证费需要申请人重新交纳)。
17.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18. 如由于不可抗力或申请人自身原因等诸多问题,导致您无法出入境或导致我司无法及时办理完毕申请人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20.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