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入境须知
【国 名】 立陶宛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
【面 积】 6.53万平方公里。
【人 口】289.5万(2024年10月)。立陶宛族占83.6%,波兰族占6.3%,俄罗斯族占5.0%(2023年)。此外还有白俄罗斯、乌克兰、犹太等民族。官方语言为立陶宛语,多数居民懂俄语。主要信奉罗马天主教,此外还有东正教、新教路德宗等。
【首 都】 维尔纽斯(VILNIUS),面积401平方公里,人口58.1万。1月平均气温–1.3℃,7月平均气温17.7℃。
【重要节日】 国家重建日(国庆日):2月16日(1918年2月16日立陶宛宣布国家重建,立陶宛共和国成立);恢复独立日:3月11日(1990年3月11日立陶宛发表恢复独立宣言);国家日:7月6日(1253年7月6日立陶宛国王明陶卡斯加冕)。
【简 况】 位于波罗的海东岸,北接拉脱维亚,东连白俄罗斯,南邻波兰,西濒波罗的海和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国境线总长1644公里,海岸线长90公里。属海洋性向大陆性过渡气候。最高点海拔293.6米。1月平均气温-1℃,7月平均气温19℃。
1009年史书首次提及立陶宛。1240年成立统一的立陶宛大公国。1385年后立陶宛与波兰三次联合,1387年接受天主教为国教。维陶塔斯大公执政期间(1392~1430年)是立鼎盛时期,成为当时欧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1795年后逐步被沙俄吞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立曾一度被德国占领。1918年2月16日,立宣布独立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1920年10月9日,波兰占领维尔纽斯和立东部地区,第二大城市考纳斯成为立临时首都。1939年8月,苏联和德国签订秘密条约,立被划入苏联势力范围,次年初苏军进驻立境内。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后,立被德国占领。1944年苏联军队进入立,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并加入苏联。1990年3月11日,立通过恢复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苏联独立。1991年9月6日,苏联国务委员会承认立独立,9月17日立加入联合国。2004年3月29日立加入北约,5月1日成为欧盟成员国。2015年1月加入欧元区。
根据双边协议,中国内地居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入境立陶宛,持公务普通或因私普通护照者入境前需办妥签证。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立陶宛并停留90天。
立陶宛是申根协议国家,签证分为机场过境签证(A)、短期签证(C)和长期签证(D)三个类别。C类签证(明确国别限制的除外)为申根签证,D类签证为立陶宛国别签证。
如申请人计划一年内在立陶宛停留累计超过90天,应持长期签证入境。未满18周岁青少年和儿童来立陶宛须与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入境,但如来立陶宛与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团聚,可单独入境。
如驾驶车辆入境,须提供本人驾驶执照、车辆证件及车辆维护文件。入境者还须在边境向经立陶宛财政部授权的保险公司购买一次性、有效期不少于15天的车辆民事安全保险,该保险仅在立陶宛境内有效。 注意:立陶宛为申根国,位于欧盟与独联体地区交界处。如自俄罗斯、白俄罗斯等非申根国入境立陶宛游览后需原路返回,请办妥返程有关国家的两次入境签证。
【入境携带物品规定】立陶宛海关规定,自非欧盟国家通过空路入境,每人可免税携带以下数量烟草:200支香烟(或等量的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烟草250克);通过其他方式入境,可携带40支香烟(或等量的20支小雪茄、或10支雪茄、或烟草50克)。此外,每人还可携带1升酒精含量超过22%的烈性酒(或2升酒精含量低于22%的酒精饮料),4升红酒和16升啤酒;总价值不超过430欧元(走空路或水路)或150欧元(未满15周岁)的非商业目的的物品(含香水、电器和纪念品等)。未满17周岁者不得携带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入境。
携带以下物品入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超过免税限量或限额的自用品;用于商业目的的物品;限制入境的物品。
携带以下物品入境时必须持有立陶宛授权部门许可:1公斤(含)以上肉罐头等肉类制品;100包(或500克)以上种子;2公斤(含)以上花卉等植物或装饰用途植物;1公斤(含)以上植物食品制品;20公斤以上蔬果;100公斤以上谷物;5个(含)以上旧汽车轮胎(使用中的汽车轮胎除外);煤(毒)气喷雾设备;1支(含)以上气手枪;2盒(含)以上气手枪子弹;口径不大于4.5毫米的1支(含)以上气枪等。
【出境携带物品规定】携带以下物品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总价值超过1500欧元的非自用物品、车辆及其有关文件;出境者自愿申报的其他物品。
【携带货币出入境规定】 立陶宛法律规定,携带超过10,000欧元现金或等值外国货币出入境,必须申报。
因海关申报规定变更较为频繁,具体申报项目以立陶宛海关申报单为准。详情可查询海关署网站(www.cust.lt),联系电话:00370-52613027。
【居留许可】
立陶宛居留许可分为临时居留许可(期限1年,每年延期1次)、短期居留许可(期限2年,每2年延期1次)和长期居留许可(期限5年,每5年延期1次)三类。
如果中国公民计划在立陶宛居留时间超过1年,需要提交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或在抵立陶宛后7日内向移民局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并在收到批准通知函7日内,前往移民局办理相关证件。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必须提交申请书、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临时居留许可资格的文件(包括抵达目的地、工作许可证、结婚证、公司成立文件、入学证明文件等)、在立陶宛有充足收入来源的证明文件、在立陶宛有合法居住地的证明文件等。 注意:如立移民局要求提供由中国有关部门、高校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位学历等文件,请务必做好领事双认证,以确保有关文书可在立正常使用。
如果中国公民希望在立陶宛工作,在申请居留许可前必须获得立陶宛工作许可证。因此,必须提前找到雇主,由雇主提供为获取工作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外国公民的工作许可证由立陶宛劳动职业介绍所签发,详情可查询www.ldb.lt。
【入籍政策】
《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授予立陶宛国籍须满足以下条件:最近10年定居立陶宛(如申请者与立陶宛公民结婚,则居住期限为7年);通过立陶宛语国家考试和《立陶宛共和国宪法》基础知识考试;拥有在立陶宛长期居留许可证明;在立陶宛具有合法收入来源;本人无国籍,或者做出书面声明,一旦获得立陶宛国籍即放弃其他国籍。
除特殊情况外,立陶宛一般不承认双重国籍,外国公民在获得立陶宛国籍后,自动丧失其原国籍。立陶宛内务部移民局主管入籍问题,网站www.migracija.lt,联系电话00370-52717112。
如中国公民在立入籍,应及时办理《自动丧失国籍》公证,以确保在立顺利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