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早只能提前40天申请
2.电子签证一次性往返,自签发日期起有效期2个月。持有电子签证在俄罗斯联邦停留时间不超过16天,从入境之日开始算起。电子签证有效期和(或者)允许停留天数禁止延长。
3.持俄罗斯签证游客在俄罗斯逗留期间需有保险。海关工作人员会不定时抽查,若在抽查时无法提供,俄海关有权禁止其入境。
4.此电子签不适用于绥芬河汽运入境;
5.支持入境口岸:
航空入境口岸:符拉迪沃斯托克(克涅维奇机场)、南萨哈林斯克(霍穆托沃机场)、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堪察加(叶利佐沃机场)、哈巴罗夫斯克(诺维机场)、阿纳德尔(乌戈尔尼机场)、加里宁格勒(赫拉布罗沃)、乌兰乌德(穆希诺)、赤塔(卡达拉)、普尔科沃、别尔哥罗德、伏尔加格勒(古姆拉克)、叶卡捷琳堡(科利佐沃)、喀山、克拉斯诺达尔(帕什科夫斯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叶梅利亚诺沃)、莫斯科(伏努科沃)、莫斯科(多莫杰多沃)、莫斯科(谢列梅捷沃)、莫斯科(谢列蔑契娃)、下诺夫哥罗德(斯特里吉诺)、新西伯利亚(托尔马切沃)、顿河畔罗斯托夫(普拉托夫)、萨马拉(库鲁莫奇)、索契、伊尔库茨克、车里雅宾斯克(巴兰迪诺)、阿尔汉格尔斯克(塔拉吉)、阿斯特拉罕(纳里马诺沃)、布良斯克、弗拉季高加索(别斯兰)、格罗兹尼(北)、茹科夫斯基、卡卢加 (格拉布采沃)、利佩茨克、马哈奇卡拉(维塔什)、矿水城沃迪、摩尔曼斯克、纳尔奇克、萨拉托夫(加加林)、瑟克特夫卡尔、托木斯克(博加舍沃)、雅罗斯拉夫尔(图诺什纳)、阿巴坎、巴尔瑙尔、克麦罗沃、鄂木斯克(中区尼)、奥伦堡 (Tsentral'nyy)、彼尔姆(Bol'shoe Savino)、秋明(罗什奇诺)、乌里扬诺夫斯克(东方)、乌法、切博克萨雷;
海军检查站:符拉迪沃斯托克、扎鲁比诺、波西特、科萨科夫、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堪察加、加里宁格勒(加里宁格勒和斯韦特利市的检查站)、维索茨克、圣彼得堡大港(海洋站,康斯坦丁堡,英国堤防和施密特中尉堤防)、圣彼得堡客运港口、索契(国际海上客运和邮轮运输中心)、马加丹、阿穆尔河畔尼古拉耶夫斯克);
铁路检查站:波格拉尼奇尼、哈桑、马哈利诺、马莫诺沃、苏维埃斯克、圣彼得堡 - 芬兰',后贝加尔斯克、瑙什基;
汽车检查站:波尔塔夫卡、图里罗格、巴格拉季奥夫斯克、古谢夫、马莫诺沃(格热霍特基)、马莫诺沃(格罗诺沃)、莫尔斯科耶、波格拉尼奇尼、苏维埃斯克、车尔尼雪夫斯科耶、伊万哥罗德、托尔夫亚诺夫卡、布鲁斯尼奇诺、斯韦托戈尔斯克、恰克塔、乌比林卡、布拉奇基、维亚尔西利亚、库尼奇纳戈拉、舒米尔基诺、上拉尔斯、柳蒂亚、索洛夫耶夫斯克、Starotsurukhaitui;
行人检查站:伊万哥罗德;
河检查站:哈巴罗夫斯克;
混合检查站:布拉戈维申斯克、阿穆尔泽特、波克罗夫卡;
提供1张清晰版彩色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6个月内拍摄,不能使用护照首页或者办理其他国家的照片
尺寸:3.5*4.5cm
底色:白色背景,不可泛黄、泛红、泛蓝、泛绿、泛灰
要求:①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②无遮挡、无美颜,不可曝光,不可美颜,不可抠图,不可模糊;③人像必须露肩膀,照片上方有一定白边
1选择签证
请根据您的出行目的选择对应类型的签证办理,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2准备并递送签证资料
请咨询签证顾问老师获取准确材料清单,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资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线上方式】
电子资料发送给您的1V1签证顾问老师
联系电话:4009-927-125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审核并制作资料
12: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2: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如需补充资料签证顾问老师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4送签
在线递交签证申请,资料送入使领馆;
使领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随时会进行电话调查,请保持申请人电话、公司电话畅通,并按申请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使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再次前往使领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5出签发送电子签证
出签后我司会将电子签证发送给您,电子签证格式一般为pdf
请如实正常尺寸清晰打印,随护照原件一同使用,如自行缩放打印,海关可能不予放行
6出签核对信息
请在收到签证后,务必第一时间认真核对您的签证页信息是否有误 (使领馆会发生签证页信息出错情况,请仔细核对每项信息,比如: 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签证类型、入境次数、签证有效期等) ,如有问题,请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我们协助您与使领馆沟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祝您旅途愉快~

1. 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
2. 签证审理时间以使领馆规定为准。若遇签证旺季、节假日、使馆休息日、使馆打印机故障,签证打印错误,使领馆调查未果,使馆要求追加材料等原因,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我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并非确定承诺,实际请以使领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4.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5.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6. 若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赔偿1000元。
7. 若您在我司办理签证因我司原因拒签,无申请人任何原因,除退还100%服务费外,最多赔偿1000元/人(需要提供我司与拒签直接关系证据)。
8. 如果您在我司办理签证中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我司最多退还100%服务费和签证费(需要提供我司工作人员失误证据)。
9. 我司根据多年经验在签证申请服务中提供专业方案及优化申请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司不参与决定过程且不影响申请人决定。
10. 签证属于特殊商品,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我司不保证申请人100%获得签证,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签证的风险性,如果您签证遭到拒签,我司除约定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12. 我司可以根据申请方的个性化要求提供酒店预订单、机票预订单、行程单等一站式服务,预订单并未缴费,您如需要真实订单需要自行缴费。如遇酒店,航空公司取消,我司不承担责任。
13. 我司优质的服务是与您的配合分不开的。对于我司要求提供的原始材料,申请人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因您原材料的不完整和不真实而导致的文书制作缺陷、申请失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出境证件的,后果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公证或财产证明等官方指定的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不在我司应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内,您可以根据我司的参考意见,另行自费办理。
14. 申请人不得以通过我司代办签证渠道,进行偷渡等违法行为。申请人若在国外有非法滞留,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使领馆因签证需要未退回相应申请人原件,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对于使馆签证费,以使馆收费为准,一旦缴纳,不可退还费用(签证费不可重复使用,如果拒签再签,签证费需要申请人重新交纳)。
17.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18. 如由于不可抗力或申请人自身原因等诸多问题,导致您无法出入境或导致我司无法及时办理完毕申请人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20.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